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方城县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保护消费者权益”“共筑诚信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组织干警开展3·15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当天,检察干警在机关门前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图文展板、宣传手册等形式,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干警对于市民咨询的问题认真解答。“通过你们的宣讲,我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有了更深的了解。”王女士接受咨询后满意而去。

干警深入汽车站、学校、商超、公园等场所,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者享有的权益、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民生的知识。针对老年群体,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常见消费陷阱。

在某超市,干警对禁用“生鲜灯”相关条款等新规开展宣传:“去年我们办理的某超市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案件,通过公益诉讼的渠道督促商家整改,效果明显。”

“通过这次宣传,我们既提示商户诚信经营,也提升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申宇新表示,我们始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重点监督食品药品安全、预付卡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问题,切实筑牢消费安全防线。(时国庆 殷增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