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县县直各党组织结合实际,建立“三四三”党建工作模式,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级组织”明责。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工)委、党支部“三级组织”全年党建重点工作。党组加强本单位党建工作领导,重点履行统筹谋划、教育引领、保障落实、示范带动等责任。党(工)委推动本单位党建任务落实,切实履行承上启下、指导推动、教育监督等责任。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目前,全县45个党组、27个县直党(工)委、35个县直党总支、378个县直党支部已经全部分类型分条目分事项制定完成责任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四个岗位”定责。结合职责分工,明确党组书记切实担负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负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抓党建工作副职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负责本单位党建的日常工作。党组织书记履行统筹安排、执行落实、教育管理和工作带动等职责。同时,县委组织部根据年度党建重点工作,逐项列出任务责任清单,截止目前,共收集党建任务清单3242条。

       “三大抓手”求实。结合“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以“逐领域观摩、全方位提升”活动为抓手,按域对每季度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交叉观摩,找出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以专项检查为抓手,每月随机抽取2个党组织以检查、测试、座谈等方式,将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查深、查细、查透,对症下药,督促整改。以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为抓手,各级党组织书记围绕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找短板,促改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嵩县县委组织部  郭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