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计量行为提醒函
2025年春节将至,为严厉打击短斤缺两计量违法行为和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市场计量行为和价格秩序,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防范和减少消费纠纷,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月26日,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计量行为提醒函。
提醒函明确,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公示制度,要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反向抹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利用春节期间消费需求增加之机,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坚决杜绝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店、物业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在节日期间应自觉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各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类市场经营者用于贸易结算用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由法定计量机构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粘贴检定合格标签,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类市场经营者要主动停止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应明示法定计量单位、称重计量过程和称重物体计量器具显示量值,如消费者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启开关键,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销售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改装具有计量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提供计量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提醒函要求,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价格和计量违法行为。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予以公开曝光。
提醒函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函指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发挥协同共治作用,节日消费期间,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若发现计量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节日市场环境。(何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