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信访局 实施“六字”方法 真心为民服务
今年以来,在市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南召县紧紧围绕信访法治化考核指标,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实施“六字”工作法提质增效:
一是“登”。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同志关于推进信访法治化讲话精神“全流程完善群众诉求的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托信访信息系统网,用好信访信息系统网,做到应登记必登记,应登记全登记。每天由局领导牵头,落实日研判,对有关风险隐患,当天发现当天登记,快速推进解决,提升流转办理效率,同时,要求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对预判自查不稳定案件,也全部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内,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从根源上增强防范能力。
二是“交”。以快交快办压实交办责任,推进问题解决。突出快办、快结、快答复,凡属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县信访局第一时间交办到责任单位后,涉事单位当天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当天受理告知、当天启动调查,迅速与信访人见面沟通,让群众感受到信访部门的真诚和重视。凡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当天呈报县分管领导研判审批后精准交办。
三是“盯”。突出“盯”网和“盯”事,抓住关键点推进。建立一本台账,将上级交、转、督办和自收信访事项全部纳入进去,盯住两个重点:一个是网,一个是事,看化解进展、看解决结果,实行三个提醒:一是转交提醒。依托工作平台,以打电话和手机短信形式第一时间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推送案件交办信息、受理信息等,点对点交办,键对键督办提醒,防止工作被动。二是过程提醒。以电话或实地督办的形式进行工作进展提醒,确保处理过程环环相扣,对任何一个环节拖沓现象及时提醒纠偏。 三是办结提醒。将五天内到期案件、十天内到期案件、十五天内到期案件及二十天内到期案件及时通报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明确督办重点,盯着事和期限,保障质量,提高效率。
四是“督”。实施四级“督”办,务求落实到位。一是对二十天内到期应结案件,由各科室负责同志联系乡镇部门,每周二、周五实地开展督导,现场业务指导;二是对十五天内到期应结案件,由局班子成员逐案督导,及时纠偏;三是对十天内到期未结案件,由县联席办点对点发函督导,跟踪督查,提出有关要求;四是对五天内到期未办结案件,由县信访局长直接督办到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确保调动一切资源、运用一切手段,按期解决到位。
五是“解”。抓根源,强措施,“解”难题。打好两个电话:一是信访部门一个电话,对于每个信访案件,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给信访人打电话对接,确认其基本情况和真实诉求,了解问题症结所在,让其真切感受到温暖,舒缓焦虑情绪。二是责任单位一个电话,告知其案件受理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态度,让信访人感受到事情被重视的程度。做好三个满意:一是工作态度要让群众满意,国家局投诉案件信访人期望高、要求高,工作首先要做到位,二是问题推进要让群众满意,要真干、真解决,让群众看到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努力,三是结果要满意,严格按“三到位”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做好后续的疏导稳定。对不满意案件,持续跟进,直至办结满意。例如,南召县皇后乡红旗村陈某反映联通塔占地纠纷问题,为彻底解决问题,先后6次实地查看,10次召开协调会,不厌其烦,紧盯不放,历经3年之久,最终问题彻底解决。
六是“跟”。就是做好跟踪回访,案件办结后,通过查看承诺兑现、协议履行、资金支付、工程进展等情况,了解信访人思想动态,确保案结事了人稳。
通过 “六字”工作法,南召县抓实了信访法治化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等规定动作,严格遵循了“路线图”,做到了“流程清、进程明、成效实”,推动形成“受理部门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体性解决”的工作格局。(石为壁 王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