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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推双选”派驻非公党组织常务书记

    ■ 通讯员 田永春
  为了激发非公党组织工作热情,云南省建水县在以往选派非公党组织党建指导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双推双选”向24个单独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派驻党组织常务书记,助推非公党组织提升科学化党建工作水平。
 
  部门推,企业选。一是好中选优。县委及时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并核定2名科级干部编制,专门负责非公党建及常务书记的选派、管理工作。同时,针对非公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统一规定了选派范围和选派条件,重点选派曾担任过县级部门实职领导,年龄50周岁左右,具备较丰富的党群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二是规范管理。各部门严格参照选派标准,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方式,推荐出1~2名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报非公党工委进行备案,非公党工委通过审核,并结合候选人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建立了65人的候选人信息库,对非公企业常务书记的选、用、育、留做到精准高效的管理。三是公开派驻。非公党工委将候选人学历、年龄、特长等信息向企业公布,企业党组织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确定意向人选后,向非公党工委提出人选申请,非公党工委进行双向沟通后,由县委组织部专门召开企业与选聘对象见面会,下发任职通知。目前,全县24名常务书记均已赴企业开展工作。
 
  企业推,个人选。一是按需推荐。为了确保常务书记下得去、干得好,让企业满意、个人愿意,根据企业的工作需要,鼓励企业积极向非公党工委推荐所需的常务书记人选,对于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过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在征得推荐人选及所在单位同意后,及时下派。目前,由企业推荐的5名人选均派驻到了推荐企业。二是发挥优势。将企业项目类型、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和党建工作基础等情况,向常务书记候选人进行公布,由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与自身特点相结合、工作优先与相对照顾相结合、后盾单位资源与现实企情相结合、保持连续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四结合的原则进行选择,最大限度发挥常务书记的作用。三是细化职责。实行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建立常务书记驻企工作档案,每年对常务书记驻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常务书记抓好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对有3名以上党员的,指导及时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就近就便联合建立党支部;抓好党组织活动,帮助完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活动时间、方式、场地、经费等问题;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谋划,找准活动载体,培育先进典型;抓好工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工建,协调员工与企业主、企业等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抓好服务企业发展,帮助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刊载于2014年9月8日《企业党建参考报》第637期

责任编辑:李胤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