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hndjwvip@126.com
您的位置: > 新视点 > 党建要论 >

农业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雒意1,2

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其中农业合作作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非常关键。本研究旨在探讨农业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文章首先剖析了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农业方面的合作情况,这包括农业贸易和对外投资的积极发展势头和有效的合作进程。然后,文章指明了在"一带一路"架构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所面临的难题和挑战,例如农业自由贸易协议谈判过程缓慢、农产品运回困难、投资实体的违规运营以及农业企业筹资难题等。然后,文章提出了一些具体策略来应对这些问题,如逐步推进自贸协定谈判、提高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农业利用外资环境以及积极推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等。最后,本研究总结了农业合作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加强农业合作对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业合作;“一带一路”;农业贸易;自贸协定;对外投资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1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合作的现状
1.1农业贸易发展势头良好

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贸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具体来说,首先是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统计数据揭示,从2013年起,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农产品商业交易年均增长率超越了10%,总额达260亿美元。我国的水果、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需求量持续增加,出口表现良好。

其次是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国际竞争力增强。为了满足"一带一路"国家对农产品的需求,我国积极提高自身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储运环节的监管力度,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上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不断提高。

况且,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产品贸易合作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步。双方在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和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通过签订自贸协定、建立贸易便利化措施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农产品贸易的便利化程度,为农产品的互通互市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机遇。

总体而言,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贸易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也需要注意到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农产品贸易中仍存在着质量安全问题,有些国家的进口食品标准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合作。此外,一些技术壁垒、贸易壁垒以及文化差异也给农产品贸易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在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从政策、法律、技术等各个方面进行探索和提升,以确保农产品贸易的顺畅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贸易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今后,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农业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1.2农业对外投资成效显著

农业对外投资是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合作中的重要方面之一。在推动农业合作的同时,我国对外投资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我国对外投资为农业合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通过对外投资,我国能够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帮助"一带一路"国家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同时,对外投资还可以加强农业产业链的合作,促进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区域农业经济的互联互通。

其次,农业对外投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我国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通过投资,我国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农业对外投资还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拉动当地消费,推动经济增长。

此外,农业对外投资也有利于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对外投资,我国可以引进先进的农业设备和技术,提升农业生产力和产品质量。同时,对外投资还可以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营销渠道建设,推动农产品由传统的大而粗、量大而质低向适销对路、精品化的转变,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总的来说,农业对外投资在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国应进一步加大对外投资力度,加强合作平台建设,推动农业合作的深入与扩大,实现利益共赢,促进区域农业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1.3农业合作有效推进

农业合作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合作中,农业合作的推进效果显著。

首先,在农产品交易领域,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交易发展势头正旺。根据统计数据显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额稳步增长。这得益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市场需求的增长。同时,我国通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验检疫工作,为农产品贸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其次,在对外投资方面,我国的农业对外投资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鼓励农业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项目合作。通过投资建设农产品种植基地、加工厂等项目,推动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并为我国农产品的输出提供了更多机会。同时,我国还通过设立农业投资基金、提供金融支持等方式,为农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农业合作的有效推进得益于多方面的因素。首先,中国和"一带一路"国家在农业合作方面有着广泛的共识和合作机制。双方通过建立农业合作机制、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加强沟通和合作,推动农业合作的深入发展。同时,双方在技术交流、农业合作项目实施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不断提升合作的实效性和务实性。

另外,农业合作的有效推进还得益于政府的支持和优惠政策。我国政府通过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合作。政府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贸易,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在农业合作中的投资信心。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农业合作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合作,在农产品贸易和对外投资方面成效显著。这得益于双方的合作共识和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及政府的支持和优惠政策的推动。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合作,提高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促进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改善农业利用外资环境,力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2在"一带一路"计划下,中国的农业国际合作所遭遇的问题和考验
2.1自贸协定农业谈判进程缓慢

"一带一路"的框架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主要挑战之一就是自由贸易协议的农业谈判进程步履蹒跚。自贸协定是加强国际贸易合作、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方式之一,而农业对外合作作为农业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贸协定的谈判进展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产品出口和农业企业对外投资的机会和规模。

首先,自贸协定农业谈判进程缓慢主要体现在谈判的时间周期过长、谈判的步骤繁琐、谈判的内容复杂等方面。由于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各国在谈判过程中常常存在意见分歧,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协商和磋商才能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自贸协定农业谈判进程缓慢也与农业领域特殊的问题和挑战有关。农业合作中涉及的内容众多,如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业补贴、乡村发展等,这些问题涉及到各国农业发展的核心利益,因此在谈判过程中产生了较大的摩擦和困难。

另外,自贸协定谈判中的农业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农业是一个相对保护性较强的领域,各国对于农业产业的保护意识普遍较强,因此在自贸协定的谈判中,各方往往会针对农业进行保护主义的政策。这种保护主义的政策会导致谈判进程缓慢,难以达成一致。

为应对自贸协定农业谈判进程缓慢的问题,我国可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我国可以借助多边机制加快自贸协定的谈判进程。通过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多边合作和对话,推动自贸协定谈判的进展,增加谈判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其次,我国可以通过加强双边合作,推动农业合作向纵深发展。在谈判过程中,我国可以与重要农产品进口国进行双边合作,促进农产品贸易的顺利进行,增加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机会。

另外,我国可以积极参与国际农业组织和农业协会的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学习,我国可以提高农业谈判的水平和技巧,增加自身在农业谈判中的议题话语权。

总之,自贸协定农业谈判进程缓慢是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加快农业合作的进展,我国应采取更加灵活和务实的谈判策略,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促进农产品贸易的顺利进行,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2.2农产品回运存在诸多障碍

农产品回运是农业对外合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着农产品回运存在诸多障碍的问题。

首先,农产品的回运时间较长。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量众多,交通网络不够发达,加上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农产品从出口国运输到目的国时间较长。这不仅增加了物流成本,还可能导致部分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腐烂或质量下降。

其次,质量安全风险存在。农产品长途运输时由于容易受温度、湿度、压力等环境条件影响,很可能会生变质、变味等问题。

此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种植、加工环节存在良好生产规范和监管体系缺失问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
再次,行业标准不一致。不同国家对于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安全指标、包装要求等存在差异,这导致了在农产品回运过程中需要处理各种标准的对接问题,增加了农产品回运的复杂性和成本。

此外,农产品回运中的文化差异也是一个挑战。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传统饮食习惯以及对农产品的需求差异,这对于农产品的进口国来说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和推广。

为应对农产品回运存在的诸多障碍,我国可以采取以下策略。首先,加强运输和物流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回运的效率和速度。其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环节的监管和控制,保证农产品在回运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再次,促进国际间农产品标准的协调和一致化,减少农产品回运过程中对各国标准的调整和对接。

实施上述策略将有助于解决我国农产品回运存在的诸多障碍,进一步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中农业对外合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解决农产品回运问题,合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交通网络和地理优势,我们能够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效益,促进农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提升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3投资主体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的问题之一是投资主体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在推动农业对外合作的过程中,一些投资主体可能存在不法经营行为,weifan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给农业合作带来负面影响和不稳定因素。

首先,违规经营行为会破坏合作伙伴的信任。在农业合作中,信任是关键因素之一,它是合作双方建立起互相合作的基础。然而,一些投资主体的违规经营行为可能会导致合作伙伴对我国农业企业的信任度下降,从而影响到合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违规经营行为会损害我国农业企业形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农业企业代表着我国农业的形象和实力。然而,一些投资主体的违规经营行为可能会给我国农业企业抹黑,并对其在区域合作中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对其他领域合作产生溢出效应。

此外,违规经营行为会加大我国农业企业的经营风险。weifan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可能会导致投资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使得企业面临财务和声誉上的损失。同时,与此相关的法律风险也会对农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针对投资主体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问题,我国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首先,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业投资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加大对农业企业的监察力度,严格落实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投资主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其次,加强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起互信机制。通过加强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加深了解和信任,可以减少不法投资主体的存在和行为,从而提高合作的效率和稳定性。

同时,加强农业企业的自身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农业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意识,加强对投资主体的尽职调查,避免与不法经营主体合作,降低风险。

综上所述,投资主体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是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的一个问题。通过加强监管、加强合作伙伴沟通与合作,以及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可以有效解决此问题,确保农业合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农业合作的持续发展。

2.4"走出去"农业企业的启动资金压力大、融资困难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农业对外合作面临着资金压力大、融资困难的问题。随着中国农业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的"走出去"战略,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农业投资和合作。然而,这些企业往往面临着巨大的启动资金压力,融资难题也越来越凸显。

首先,农业企业的启动资金压力主要源于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在开展合作或投资时,农业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土地开发、设备采购、种植养殖等方面。而"一带一路"国家中许多地区的农业基础相对薄弱,土地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因此,农业企业在这些国家开展项目时面临着巨大的启动资金压力。

其次,融资困难也制约着农业企业的"走出去"。一方面,农业领域的投资风险相对较高,这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业项目持保守态度,难以提供足够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农业企业在面向国际市场时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信用不足等问题,这使得它们在融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缓解农业企业的资金压力,解决融资困难。首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农业投融资机构,为农业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风险补偿等支持。这样的机构可以专注于农业领域的金融服务,了解并能够应对农业项目的特点和风险,有效提高农业企业的融资能力。其次,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资金问题。政府也能够主动推动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更大程度地为农业项目提供信贷帮助,减少融资难度,增加农业企业获得资金的可能性。

此外,农业企业自身也需要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价值,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可以加强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和技术的附加值,增加企业的商业利润。同时,农业企业还可以积极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究解决农业领域的融资问题,并开展探索性的金融创新。

总结来看,“走出去”的农业公司面临初始资金压力和融资问题,这是中国农业在外部合作中遭遇的主要难题。然而,通过增加政府的援助、创立农业投融资机构并提升农业公司的融资本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并在"一带一路"的发展中推动中国农业外部合作实现更多的进步。

3在“一带一路”倡议中,中国农业的国际合作计划
3.1逐渐进行自由贸易协议的磋商,使双方均可从中获益。

在构建“一带一路”时,我国的农业对外协作也面临着许多的难题和挑战,比如农业自由贸易协议的谈判进程过于缓慢就是其中的一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采取逐步推进自贸协定谈判的策略,以实现利益共赢。

首先,我国可以通过与"一带一路"国家进行频繁的高层互访和磋商,加强zhengzhi互信,为自贸协定谈判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双方应积极展开对话,找出彼此的关切和需求,并在谈判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其次,我国可以在自贸协定谈判中采取渐进式的方法,逐步推进各个领域的合作。在谈判初期,双方可以重点关注农产品贸易壁垒的逐步降低,为进一步的合作打下基础。随着谈判的深入,可以逐步扩大合作领域,包括农业科技合作、农产品加工合作等,以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此外,要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信息交流与技术转移,提高农业合作的水平和质量。我国可以通过与合作国家共享农业科技成果、开展人员培训、合作研发等方式,促进合作伙伴国家农业产业的发展,并提升我国农业水平。

同时,在自贸协定谈判中,我国应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和关切,通过平等、互利的方式解决问题。在确定具体合作举措和措施时,要兼顾各国的发展阶段和国情,避免对合作国家农业产业造成冲击,以实现共赢的目标。

最后,我国可以通过加强区域合作机制的建设,为自贸协定谈判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机会。例如,通过增强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机构的合作效益,能为自由贸易协议的协商提供更强大的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

总之,逐步推进自贸协定谈判是我国在"一带一路"农业合作中应采取的重要策略之一。通过建立平等互利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转移,以及充分考虑各国利益和关切,我们能够实现利益共赢,推动"一带一路"农业合作迈上新的台阶。

3.2提高便利化水平,促进农产品贸易

农产品贸易的便利化程度直接影响着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为了促进农产品贸易,我们应该着力提高便利化水平,为农产品贸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环境。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简化贸易手续和流程来提高便利化水平。目前,农产品贸易中涉及到的证照、检验检疫等手续繁琐,导致了贸易成本的增加和时间的延长。因此,我们可以简化相关手续,如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加强检验检疫机构的效率等,以降低贸易成本,提高效率。

其次,我们可以增加农产品贸易的便利化措施,促进贸易便利化。比如,建立健全农产品贸易便利化的政策体系,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对外贸易促进政策,为农产品贸易提供更多便利化的机制和措施。同理,我们也可能考虑建立地区的农产品交易合作体系,从而更进一步加强我们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农产品交易方面的协作,以提升交易流程的便利性。

再次,我们可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贸易的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贸易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农产品贸易便利化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提高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农产品贸易的质量和安全性。

最后,我们可以加强农产品贸易的信息化建设,提升贸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通过建立农产品贸易的信息化平台,提供全面准确的贸易信息和可靠的追溯体系,使贸易参与主体能够及时获取和共享贸易信息,提高贸易的透明度和可控性,从而推动农产品贸易便利化进程的实现。

总之,提高便利化水平是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通过简化贸易手续和流程、增加便利化措施、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我们可以为农产品贸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环境,推动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合作,实现农产品贸易的互利共赢。

为了优化农业以外资为经营基础的环境,我们应该把农业转变为对外开放的实验田地和先锋领导。

在“一带一路”的策划与建设过程中,优化农业吸引外资的商务环境,亦即形成农业在对外全面开放中的试点和先行者,这是中国农业对外合作的主要策略之一。通过优化外资环境,我国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农业领域,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合作共赢。

首先,改善农业利用外资营商环境可以为农业合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投资条件。我国可以通过改革开放,降低外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外资保护水平,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治水平,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其在我国的长期发展提供良好的外资环境。

其次,打造农业对外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可以通过示范引领的方式,推动我国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我国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有优势的地区,在农业领域建立示范基地,并吸引国内外优质农业企业进驻,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样板。同时,示范基地还可以作为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的窗口,吸引更多国内外合作伙伴参与农业合作。

我国在优化农业吸引外资的商业环境和建设农业全球化的实验区以及先导者的过程中,还有几个重点方面需予以关注。首先,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外资企业在农业领域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行动指南。其次,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与“一带一路”国家共享农业科技成果,互利共赢。终究,提升管理及执行力,增强对农业领域投资的管理强度,严厉对待weifa经营活动,保护农业合作的优良环境。

我国通过优化农业对外商投资的环境和创设农业开放试点和先锋模式,可以在进一步增强和“一带一路”国家在农业方面的合作,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产品贸易的便利,提升农业合作的档次和素质,对地区经济的共享繁华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们积极努力推动海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的发展,并力争争取对方减少相关行业的外国投资入场标准。

中国正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也正积极构建海外农业合作示范区。我们的目标是通过特定示范区的建设,吸引外资参与农业合作,并尽可能促使他们降低相关领域的外资准入门槛。这一举措旨在打造一个开放、便利、有利可图的境外农业合作平台,以吸引更多的外国农业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其中,促进农业合作的深入开展。

首先,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国需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这包括制定适应境外农业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和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制定农业合作的规则和标准,进一步优化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的营商环境。

其次,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中,我国应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支持力度。通过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示范区农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国内农业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同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者,我国还需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技术创新成果的归属权和合法权益。

此外,我国还应加强与境外农业企业的合作交流,提升农业合作的水平和效益。通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访问等活动,加强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双方的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合资企业等形式,推动技术和经验的共享,实现合作效益的最大化。

最后,为了争取对方降低相关行业的外资准入门槛,我国可以通过政府间的谈判和交流,争取对方在农业合作领域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同时,我国可以充分利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的示范作用,成功引进一批外国农业企业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此向相关国家展示境外农业合作的成功案例,推动对方进一步降低外资准入门槛的意愿。

总的来说,积极发展海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并努力争取获得合作方降低相关领域的外资进入难度,是对我国农业合作深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农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农业合作的深入开展,还能促进我国农业产业与全球市场的对接,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振兴贡献力量。

[作者简介]雒意(1992-),河南荥阳人,管理学双硕士学位,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韦倩青,黄英嫚."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波兰农业投资合作探究[J].决策咨询,2020
[2] Q Zeng,WU Hang,F Liu.The New Pattern of Global Economy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s[D].Journal of Technical Economics & Management,2018
[3] 胡依洁、吴晓璐、王霖斌."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意大利农业合作探析——基于扎根理论的研究[J].世界农业,2020
[4] GU Heqiang.The Significance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ino-ASEAN Economic and Trade Relations[D].Southeast Asian Studies,2018
[5] T Akkasone.Th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Lao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itiative of "One Belt,One Road"[D].,2018
[6] 王丽,张伟玉."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农业"走出去"的重要意义,风险挑战及路径选择[J].对外经贸实务,2020
[7] 臧小景.俄罗斯对外宣传主流媒体在"一带一路"报道中的框架分析[J].,2018
[8] 姜铁哲.广西罗汉果企业开发马来西亚市场研究[J].,2019
[9] 韩振国,于永达,徐秀丽."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农业政策变迁分析[J].,2021
[10] 江学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研究[J].,2018
[11] 农业农村部党校、人民银行党校联合调研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农企期盼金融“输血”[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8
[12] 佳格(Magsar Bayarjargal).中蒙农业合作影响因素分析[J].,2019
[13] 刘娜."一带一路"农业合作背景下植物新品种保护探析[J].中国种业,2021
[14] 柴国君,魏亮."一带一路"视阈下中蒙经济技术合作模式研究[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8
[15] 齐剑,赵福成,卓焕标,等."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苏丹农业投资合作的思考与对策[J].世界农业,2019

 

责任编辑:王杰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