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 乘历史大势而上、走人间正道致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会提出了七个聚焦,目的已经明晰、规划已经周详,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发之以勇、守之以专、达之以强,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乘历史大势而上,走人间正道致远。
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做到情为民所系。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人民性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要深入人民群众中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才能赢得民心、赢得时代、赢得未来,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答好历史命题、写好时代答卷、做到权为民所用。“万事悠悠,民生为先”。作为基层党组织要回答好为什么人的这个时代命题?为了居民的吃穿住行、为了老人的养老就医、为了青少年的教育保障。只有把这些关乎民生的“小事”当成我们党的头等大事来办,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受人民监督、一切由人民评判,真正让人民扮演改革实践阅卷人的角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让人民来评判我们的工作”这一思想,从中国共产党谋划和部署改革的权力来源、价值标准、目的任务的统一上,深刻揭示了治国理政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问题。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权力用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做到利为民所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纵观会后发布的会议公报,“改革”一词被反复提及,出现了50多次,成为“第一热词”。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立足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动力和出发点,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重大执政课题作为基层工作的起始点与落脚点,不断提升全面深化改革的“含金量”,奋力书写“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改革新篇章。(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珠江社区党支部 朱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