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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集体经济要“凿深井”

党的二十大指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因村制宜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增强村级发展“造血”功能,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各级党组织要下足“凿深井”功夫,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内容,精心规划、悉心布局、笃行不怠、久久为功,扎实稳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展集体经济要紧握“初心之锤”,凿深“不偏不倚”的“信念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对各级党组织为民情怀、责任担当的重要检验,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村党组织引领作用,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动能,要持续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夯实筑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战斗堡垒;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效纳入村“两委”班子实绩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考评,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动力;要聚焦资源下沉、产业培育、干部激励等关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拿出系统集成措施,整体推进、攻坚突破,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发展集体经济要紧握“担当之锤”,凿深“不等不靠”的“奋斗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然而,无论是村“两委”干部还是农民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落后,有一部分人甚至认为集体经济是“干部经济”,是为少数人“牟利”的,农民得不到好处,部分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对发展集体经济顾虑重重,信心不足,有畏难情绪,等、靠、要思想严重。基层党组织要破除他们对于发展集体经济的疑虑,变“坐以待援”为“主动请战”;要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奖励相挂钩的有效途径,将“集体事”变成“个人事”,来一场村集体经济与村“两委”干部之间的“双向奔赴”,充分激发村“两委”干部抓集体经济发展的实干与担当,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农业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的积极性,通过典型路、试点总结、比较分析、群策群力等综合施策,让集体经济实现成功突围、美丽蝶变梦想变现实。

发展集体经济要紧握“实干之锤”,凿深“不离不弃”的“致富井”。理清思路,创新发展模式,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强村指明方向。思路决定出路,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把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要选优配强村级“两委”班子,注重从各类返乡创业人员、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中选拔人才,让带富能力强的乡土人才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中坚力量;要积极开展对新型农民的培训,打造相关培训平台,加强农民的技能、技术培训,培训农产品养殖技术、法律知识、管理知识、会计知识、环境保护知识等,让农民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主力军;盘活乡村闲置的资产、劳力、资金等,让农民有更多的事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有更多的收益成果;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积极探索以“龙头企业+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抱团发展模式,引导广大群众投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使其真正成为集体经济的参与者、推动者、共享者。(周口市淮阳区鲁台镇人民政府 牛昆鹏)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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