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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新华区先行先试 打好环境攻坚创新牌

   河南党建网讯(李万全 通讯员:张祎)“截止昨天,平顶山市新华区今年优良天数已达到261天,超额完成市定目标16天,全市第一;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全市第一名;PM10平均浓度80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二。”12月22日,新华区环保局局长王巧丽介绍该区攻坚“成绩”。


   据了解,平顶山市新华区地处老城区,污染源复杂,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大,该区在不断强化、细化常规管控措施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

   扎实论证、率先尝试,“一片青青草”构建城区“空中花园”。该区借助中国绿化基金会发起的“绿色屋顶、蓝色天空”公益行动,并通过政府融资平台筹措资金,按照“辖区企事业单位自行绿化一批、开发商完善一批、老旧小区由政府承担一批”的原则,对辖区20幢办公楼、40余幢居民楼楼顶进行了植绿改造,共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完成楼顶绿化5万余平方米,通过向天要“地”、向上要“绿”,原来破烂不堪的楼顶变成了“空中花园”,区域环境观感及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实现环保社会效益双赢。

   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监管机制再加力。按照“中央关于2020年环境攻坚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总要求,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了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调整优化了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以“调度中心、督查办公室和4个专项工作组”为框架的环境攻坚新机制,充分激发了活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严格执法检查和督查问责,实现了监管执法全覆盖、日常督查全覆盖,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共制定各种工作方案11份,印发督查通报79期,下发督办通知29份,通报约谈8家单位、27人(次)。

    一企一策、避免“一刀切”,实现环境治理企业效益“双提升”。区环保局对照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建立无组织排放问题清单,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确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技术路线、完成期限,逐家企业落实监督责任人,从严推动全区无组织排放企业治理工作。今年,该区已指导辖区3家企业成功申报绩效性引领企业,可以在重污染管控期间自主减排,实现了环境治理企业效益“双提升”。辖区涉及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共61家,已完成58家,剩余正在整治;3家非电行业已全部完成提标改造;4个工业锅炉、4个工业窑炉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22家VOC治理全部治理完成。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