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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落实陪餐制度 保障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和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在校师生和在院老人“舌尖上的安全”,12月15日,南召县政府副县级领导、县食安委副主任石喆同志,县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兴旺同志,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杜兵同志、主任科员袁琳同志,带领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属地市场监管所有关同志,到部分学校及养老院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调研,落实陪餐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每到一处,石喆同志一行都认真询问学校和养老院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关于食材采购管理、食品加工制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对就餐场所、后厨操作间等逐一查看,从严从细检查了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原材料采购及储藏、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在线情况、从业人员豫食考核APP注册学习考试情况等内容。并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召开行政约谈会,逐一交办。





 
石喆同志指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是“一失万无”。学校和养老院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务必树牢底线意识,夯实责任、细化措施、抓严抓实、常抓不懈。近期,为进一步织密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网,县食安委制定了由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属地政府、学校、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共同参与的陪餐制度;县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局长、所长陪餐制度”,就是要以最直接的方式,把压力与责任有效传导至各级各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构建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构筑校园餐饮安全的坚固屏障。




 
石喆同志要求,各学校、各养老院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院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全面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积极推行4D、6S管理,严把食材采购、加工、分拣、检验、检疫、验收、配送等关口,确保食品安全。严格规范价格制定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单位用心、家人舒心、社会放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大抽检频次,落实“四个最严”,守护食品安全。




 
调研结束后,石喆同志一行在学校食堂统一缴纳伙食费、主动排队取餐,和孩子们一同共进午餐,亲切的同孩子们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学生对学校饭菜质量价格和食堂管理方面的意见,现场督促学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孩子们吃的安心吃的放心。(张世超)


责任编辑:朱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