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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提醒函询诫勉成为从严管理干部的“疫苗针”

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组织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俨然成为新常态。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开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力举措。
 
提高思想认识,提醒、函询和诫勉是组织对干部严管厚爱相结合的体现。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问题最开始也是从微不足道的地方开始的,但稍有不慎,就会像病毒一样迅速滋生蔓延,向外扩散,从最开始的小问题,变成难以医治的“重症”。所以,组织人事部门要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的情况,及时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打好“疫苗针”,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措施,推动干部中的一些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
 
树立正确观念,提醒、函询和诫勉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有的放矢地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目的是要督促我们的领导干部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看似一种批评,实际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特别是个别刚走到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工作经验不足,稍不留神就会触碰红线,这就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指正,以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广大领导干部也应正确认识到这项机制的重要性,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从中真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
 
健全工作机制,让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工作得到加强。提醒、函询和诫勉不是“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一诫了之”,要持续跟踪督办,让被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干部或单位按期做好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并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汇报。将提醒、函询和诫勉整改情况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工作落细落实。无论是在干部监督,还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都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班子权力运行和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切实履行干部管理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严肃处理。(中共内黄县委组织部 李金鹏)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