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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检察院一案件获评河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十佳”案件

  河南党建网讯(李万全 通讯员:李亚军)近日,宝丰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人寻衅滋事附条件不起诉案被河南省检察机关评为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十佳”案件。
  据了解,该案在办理过程中统筹运用教育与惩戒措施,规范运用不批捕和不起诉权,采用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检察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方式,加强监督帮教实效,使该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了家庭、校园和社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过河南省检察院阅卷审查、交叉互查、集中评审等多轮研究筛选,最终从全省四十多个候选案件中脱颖而出,获评“十佳”案件。
  近年来,宝丰县检察院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附条件不起诉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对未成年人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办准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未成年保护社会治理,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