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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丁延鹏荣登“宝丰好人榜”

  河南党建新闻网讯: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干警丁延鹏同志光荣入选2023年上半年“宝丰好人榜”上榜人物。
  创建没有终点,文明永无止境。宝丰检察院将以此次“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为崭新契机,以终为始,立足更高起点,瞄准更高定位,以不负韶华的青春热血、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勇往直前的豪迈激情,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引领社会文明新风,让法治与文明一路同行。作者:谢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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