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探索打造“1039”红色物业模式
河南党建新闻网讯(王芳通讯员丁小芳)鹤壁市淇滨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将按照“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分类施策、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原则,探索打造“1039”红色物业模式(1即坚持党建引领,0即实现“无物管小区”清零,3即紧抓“三个转变”,9即健全“九项机制”)。
(一)“1”即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多元治理合力。与现有网格2.0模式充分套合,织密党组织主导下的社区治理网络,以点带面提升物业管理效能。优化“红色物业”组织架构,依托网格现有5级体系,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构建“区物业行业联合党委—城区街道党(工)委(城区街道红色物业联盟)—社区大党委(社区红色物业联盟)—小区党支部(小区物业企业党支部)—微网格(楼栋)党小组”五级“红色物业”组织架构,实现物业服务党组织全覆盖。建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引导物业企业党组织和小区党支部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快党的组织建设向居民小区延伸。一体化推进小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建设,赋能基层党组织发展成为提供社区服务、化解邻里矛盾、孵化群众组织的核心阵地。建优红色自治队伍,鼓励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红色业主委员会,支持小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主任“一肩挑”。引导小区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等人员担任“楼栋长”,做实区直单位分包网格、在职党员“双报到”,培育各具特色的先锋团队,孵化发展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构建由小区楼栋长、先锋团队、共建单位、社会组织组成的多元队伍。
(二)“0”即实现“无专业化物管小区”清零,分类开展物业服务。专业化市场化是物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坚持市场为主、兼具公益的原则,引导具有条件的小区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做到能引尽引;指导不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解决基础物业问题,同时注重用好用活市场化手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让无物管小区逐步实现专业化物业管理,让有物业小区实现更优质服务。对有自治潜力的小区实行业主自管或信托制物业,对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由社区指导、监督业主依法依规选举业主委员会;对暂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社区牵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自管小组,指导居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开展工作。对有自治基础的小区可借鉴武昌区经验探索引入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实现物业服务转型。对符合群众意愿、硬件基础较好的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公司管理,特别是规模小、零星分散,且临近大型物业的小区,可借鉴江汉区“大物业”理念,采取“大拖小”的点状辐射管理物业托管模式,整体打包交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主要开展垃圾清运、治安、楼道保洁等个性化定制服务,实现从“小而零散”到“集中连片”、从“社区托管”向“企业接管”。对市场失灵、自治失效的小区由公办物业托底代管,探索成立区级物业公司实施打包兜底管理,日常运营经费缺口由区财政从创文、创卫、垃圾清运费等分配一定比例列支,通过整合和市场化运作小区内公共资源增加收益,平衡物业管理成本,确保国有公司的保障运营。
(三)“3”即紧抓“三个转变”,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聚焦物业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构建物业服务行业办实事、解难题长效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区域由“小区外部”转变为“内外统管”。按照“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将城管职能职权下放,由街道统一组织调配,街道各执法队直接行使行政处罚职权;同时,推行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将市政、环卫、园林、物业服务交由国有企业或第三方专业运营团队统一管理。推动物业企业服务观念由“侧重管理”转变为“强化服务”,开展服务意识、服务礼仪、服务技能等专题培训,定期评选“优秀物业企业”“优秀物业人”等先进典型,引导物业企业将观念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制定物业服务框架清单,明确相应服务标准下的物业服务具体内容,使居民花更少的钱、享受更多更好的服务。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方式由“线下为主”转变为“双线并行”,加快推动智慧小区建设,设立便民服务站、智能快递柜、无人售卖机,安装人像、高空抛物、信息录入设备和服务器等设备,依托已上线的智慧社区APP,录入小区摄像头、业主基本信息等,增加物业投诉、报事报修等模块,实现物业服务线上线下智能化推进。
(四)“9”即健全“九项机制”,确保长态长效运行。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作为基础性工作,立足实际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物业运行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示机制,借鉴江汉区“三栏一箱”做法,规范设置小区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示栏、小区事务公示栏、政策法规公示栏和物业服务意见收集箱,公开项目经理、物业客服等相关服务和监管电话,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同感。建立物业项目日常巡查机制,常态化对燃气、外墙脱落、防涝、文明创建等方面隐患排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确保得到有效解决。建立多方议事协商机制,由物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党支部三方联动协商解决、研判商讨居民集中反映问题,吸纳社区老党员、居民代表等参与管理,引进社会团体、志愿者服务,促进物业服务和居民自治的良性运动。建立自治组织规范化机制,制定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专项维修基金管理规约等制度,完善志愿者参与物业服务经费支持、场所保障等激励措施,鼓励群众在小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区、城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职责清单和区直相关单位管理职责清单,明确各类执法事项的主管部门、业务流程、咨询投诉等,有效破解行政执法进小区难题。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建立由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街道、社区、小区共同参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及专业人士等参加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小组,定期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多维度评分考核,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由司法、法院等部门牵头成立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开展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排查等,发挥社区、物业、志愿者协同作用,开展业主大走访,集中清零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纠纷化解。建立物业服务创先争优机制,组织开展红色物业项目“揭榜挂帅”工作,各城区街道结合小区实际每年打造红色、智慧、诚信、信托制等不同类型的示范社区、示范小区,同步总结提炼物业服务先进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住宅小区公示栏、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物业企业及相关部门权利义务,切实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高全民物业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