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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先行区工作专班推行“13710”工作制度

河南党建网讯(王爱民 李西锋 通讯员 李翔)3月2日,洛阳市洛龙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先行区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在专班工作中贯彻“13710”工作制度 全面提升落实力执行力穿透力的实施意见》,着力增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先行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快速响应、协同发力、推动落实的质量效率,提升抓落实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和发出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鲜明信号,推动青年友好型城市先行区建设高质高效、从优从快落实。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全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聚焦《洛龙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先行区行动方案》(洛龙办〔2021〕29号)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效率导向,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全面提升各成员单位和责任主体的落实力执行力穿透力,确保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先行区工作任务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为推动实现“创新高地、千亿强区、首善之区”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作风保障。

《意见》强调,要把高效闭环、抢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13710”工作制度,做到任务第一时间明确、不推诿扯皮,要求第一时间讲明、不模棱两可,工作第一时间跟进、不拖泥带水,结果第一时间反馈、不耽搁延误。其中,“1”即1天内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即一般性工作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经批准后按照解决方案中确定的时限要求推进工作,并按月反馈进展情况。“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意见》要求,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抓落实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传导抓落实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贯彻“13710”工作制度过程中,落实主体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依法合规、高质高效。要坚决避免随心所欲,杜绝草率应付,落实情况要见根见效,力戒沟通有“梗阻”、落实有“棚架”、工作有“断点”等现象。

《意见》明确,对专班交办事项组织不到位、落实不得力、交账不达标,以及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效能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约谈诫勉等形式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王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