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高效调解暖人心 司法为民促事了
“感谢法官,感谢法庭的各位同志,没想到这事能这么圆满地解决!”“谢谢!谢谢!我都没想到事情解决得这么顺利!”“我一定按调解意见给原告还钱,谢谢各位同志,谢谢法官!”2024年1月2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了三个案件,案由分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三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向承办法官和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在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告马某因建设需要,向原告购买混凝土,原告依约履行了供应混凝土的义务,被告未依约支付混凝土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对被告做了几次调解均未收到较好的效果。在开庭的当天,法官决定再开展一次调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诚信做人为重点进行劝说,被告在听完劝解后表示自己认识到错误,愿意按协商意见支付给原告欠款,案件顺利解决。
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本是兄弟,在聚餐吃饭过程中,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被告一时情绪激动,用啤酒瓶砸破了原告的头,原告因此入院治疗,在出院后,被告拒绝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劝说被告,“亲戚之间要互帮互助、互相体谅,你们本来也是兄弟,因为口角之争就打架,现在又闹到法庭,难道你们要因为一点小矛盾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吗?多不值啊。”在法官的倾情劝说下,被告当即向原告表示了歉意,并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马某在原告詹某处购买花生20460斤,花生由原告运送到被告处,总货款61380元,被告仅支付了31000元,剩余30380元货款被告一直未予支付,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法官在调解中对被告马某耐心劝说,被告提出因其破产,同意在2024年12月7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30380元的调解意见。之后,法官又与原告多次沟通,原告也知道被告确实破产、经济困难,最终同意接受调解意见,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今后,新甸铺法庭将继续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强化多元解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通讯员 吕纪春 武毅 杨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