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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检察监督 让社区矫正检察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河南党建网讯(李万全 通讯员申率可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宝丰县检察院紧扣党建引领检察监督工作主题,围绕“六个专项活动”,坚持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原则,积极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会同县司法局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等工作的同时,着力在真情帮扶、爱心感化、着力治本上持续发力,力求矫正一人、感动一家、稳定一方, 让社区矫正检察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宝丰县检察院坚持重协作、强监督,在工作实践中持续更新理念,加强沟通协作,找准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契合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精细化规范化。”宝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宝丰县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这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今年1至月10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3项核心业务数据均位居全市前列。
  宝丰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日定位、周听声、月见人”工作机制,即依托周一例会制定本周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监督内容,每日对服刑人员手机定位随机抽查;每周下沉辖区司法所通过翻阅工作台账、查看工作专卷、走访入教对象等方式实现全面监督;每月联合司法局组织1-2次社区服务活动,8个小时的教育学习,并建档立卡,保证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状态和思想波动。
  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矫正活动中的正确实施,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次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宝丰县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及检察监督的意见》等制度,构建信息共享、线索报送以及联席会议等多种良性互动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执行、监督管理以及变更执行等阶段的衔接配合,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审查程序。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