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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档案袋”里的“秘密”


 
“咚咚咚...”7月5日上午10时许,三门峡市卢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肖艳办公室响起了敲门声,正在办公的肖艳组长起身打开了门。

“是海龙呀,快进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海龙拿着一个档案袋,走进肖艳组长的办公室。
肖艳给张海龙倒了一杯水,让张海龙坐下。

”海龙,有什么事?”

张海龙将一个档案袋交给肖艳。

肖艳打开档案袋后,发现里边有一个装着1000元现金的“红包”。

“海龙,这怎么回事?”肖艳疑惑道。

“这是一位执行当事人刚给我的档案袋,我发现有一点不对劲,交到纪检监察组,请您查收。”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李某伟申请执行李某平的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李某平患病在身,案件想要实际执结的难度很大。为了不让胜诉的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张海龙带着执行团队冒着炎炎酷暑,多次往返城乡之间,积极核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在获取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机械设备信息后,第一时间采取了查封措施。执行干警辛劳的工作,李某伟看在眼里,感激万分。

案件执行的关键时刻,申请执行人李某伟为表示对执行干警的感谢,找到张海龙,将一个档案袋塞到他的手中,还没等张海龙明白怎么回事,李某伟便匆匆离开了。

接到档案袋后,张海龙一捏好像是现金,没有打开,也没有犹豫,拿着档案袋,径直走进了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组长肖艳的办公室,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日前,李某伟的案件已得到实际执行。回访时,李某伟表示对执行干警的工作非常满意,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也将李某伟送给执行法官的1000元“红包”,退还了李某伟,纪检监察组对其向执行干警送“红包”的错误行为提出批评。

2020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职责职能,通过廉洁司法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以有力有效的措施监督县人民法院执纪执法工作,助推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实走深走稳。目前,卢氏县人民法院政法队伍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清廉司法意识明显增强。两年来,已有5名政法干警主动向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上交请托人或当事人赠与的财物、礼品、购物卡。 (卢氏县纪委监委 李铁军 雷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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