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四个一”监督推动政务服务“就近办”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未知 浏览: 次
河南党建网讯:“大热的天,我不用跑到县城,在镇上就能领到优抚对象医疗报销金,感谢政府的便民服务!”7月28日,光山县泼陂河镇退役人员蔡海波直接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并领到优抚对象医疗报销金789元,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务服务“就近办、一次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光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个一”措施,监督推动县级行政职权向乡村两级下放,并督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立上下互动、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模式,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制定一套检查机制。县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室会同县联合督查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每周分片对全县23个乡镇(街区)及相关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并结合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印发专题督查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目前,已印发专题督查报告3期,提出意见建议9条,督促整改落实12项。
拟定一份责任清单。牵头制定县级行政职权下放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其中,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承接、环境打造、窗口设置、事项办理、人员管理、帮办代办等工作;县直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事项下放、与各乡镇(街道)业务对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优化下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县纪委监委按照责任清单督促落实,确保权责明晰,避免工作棚架。
明确一个规范标准。督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相关标准,硬件上规范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软件上规范服务事项和办理通道,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特别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服务评价等制度。县直部门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尽放”的原则,将能在乡、村两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到乡、村两级,确保权力下放到位。
打造一批示范点。结合督导情况,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槐店乡、文殊乡、紫水街道、弦山街道打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县纪委监委对示范点建设跟踪督导,压实各级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高标准建设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县级行政职权下放的监督检查,对作风不实、推诿扯皮、工作棚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县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让广大群众真正实现政务事项就近办、及时办。”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祝文娟表示。(赵志强 易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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