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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用好提醒函询诫勉,实现干部监督常态化

  河南党建网讯(李万全通讯员刘曼曼)用好提醒函询诫勉,实现干部监督常态化。一是完善制度,促进规范运行。明确细化了5种提醒、9种函询、13种诫勉的情形,对提醒、函询和诫勉事项的审批、实施、归档等具体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建立提醒、函询和诫勉审批机制,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先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相关科室提出具体意见,再根据提醒、函询和诫勉的不同对象,分别报市委主要领导、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提醒、函询和诫勉过程均制作规范的提醒函、函询通知书、诫勉书、谈话记录等材料,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可倒查。
  二是严格执行,实时跟进监督。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聚焦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措施,跟进监督,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改进任职谈话,对新任职干部进行谈话时,既肯定成绩和优点,又实事求是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强化经常性提醒,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提醒谈话,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改进方向。高度关注信访举报,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除需要调查核实的外,一般都要进行提醒或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诫勉,不简单作留存处理。2022年以来,围绕党员排查整顿、疫情防控、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共提醒函询诫勉72人次,有效防止了“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时间、影响期、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不仅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还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坚持部门联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公安、审计、卫健、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时同步共享监督信息,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扯袖”,推动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为解决对提醒函询诫勉对象后续跟踪管理不够问题,明确要求凡是受到提醒函询诫勉的“一把手”,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将问题说清楚、说透彻,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严防“一处了之”。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