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任务、注重工作质效、强化正向激励,创新实施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引导全县各部门“转作风、争一流、当排头”,全面推动嵩县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一、细化考核对象、注重差异精准。按照“分级分类、创建梯次”的原则,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乡镇、县直两类不同的考核办法。乡镇层面,根据“一心两翼三片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和集镇建设工作要求,将城关、田湖、车村等6个经济大镇作为重点乡镇进行考核,其他10个乡镇作为一般乡镇进行考核;县直层面,围绕职能发挥与工作性质,将县直单位划分成为党委工作部门、经济发展部门、社会服务保障部门等5大类。针对全县各单位不同类别、不同定位、不同职能的特点,差异化设置指标权重、考核内容、优秀比例,引导做强优势、补齐短板,最大程度发挥综合考核的靶向性作用。
二、精选关键指标、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将全县事业主攻方向作为考核重点,精选全局性、关键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强化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加大指标权重,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万人助万企”工作、“572510”工程、乡村文旅发展、“5个抓手”推进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切实将乡镇的工作重心引导到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来;突出生态环境工作考核,围绕我县“生态立县”战略与资源禀赋,把准功能定位,重点考核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小流域治理等工作,引导各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基层治理考核,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电信诈骗、信访稳定等工作的考核力度,把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互助养老等民生实事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注重了解群众心声与口碑,把致力于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作为考核工作的起始点与落脚点;创新实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将县直单位的工作内容设置为定性与定量进行考核,切实突出重点,全面客观的考核出县直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职责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三、强化指标权重,紧扣发展质效。差异化设置指标权重,围绕重点乡镇,突出工业、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等主要指标的考核。围绕一般乡镇,突出粮食产量、财政收入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主要指标的考核,依托不同的发展定位和方向,确保各项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创新设置加分指标,加强上级部门考核联动,对获得上级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组织承办上级部门现场会,或在重大单项或专项工作落实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酌情加分,鼓励引导全县各部门积极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强化底线约束,筑牢发展底线,探索设置负面清单,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安全环保、营商环境、舆论评价等内容作为考核减分项目或约束性专项,对工作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工作成绩退步较大的,在综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四、创新考核方式,强化正向激励。采用乡镇与县直交叉考核的方式进行,既能客观查找问题与不足,又能互相了解、互相借鉴学习,进一步促进全县凝聚“一盘棋”形成工作合力;把综合考核情况作为评价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坚持“考事”与“考人”相结合,将综合考核与科级干部、公务员个人考核结合起来,实现考核效应“倍增”;实施差异化奖励,将优秀名额与工作实际“挂钩”,打破“以分值论英雄”,通过精准奖励,更好体现奖优奖勤,旗帜鲜明鼓励干事创业。(嵩县县委组织部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