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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企业如何利用好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它是对企业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在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及生产作用、效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监察,能及时纠正管理中的偏差,保证企业管理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最佳切入点,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企业再管理、再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实施“立、查、跟、评”效能监察“四字”工作法,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发挥纠偏查弊、堵漏促管、规范管理、服务保障作用。

“立”,即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选题立项,分别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日常监督。

“查”,即建立由纪检监察部牵头、相关专业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督检查,组建公司、分厂两级督查队伍,形成合力。分为效能监察、工作督查两个板块,按照三个清单进行定期检查。

“跟”,即持续进行跟踪督促,针对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的项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状况。

“评”,即实行季度考评、年度考评。深刻查摆违规违纪问题背后的管理问题,及时下发《效能监察建议书》,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鹤壁煤化工公司 谢方娟)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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