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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院长带头办理行政案件 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

河南党建新闻网讯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稳妥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行政争议案件诉前调解研讨会,就一起行政治安处罚案件进行诉前协调化解。党组书记、院长刘子国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德泉,县公安局副局长程红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这是内乡法院院领导带头审理行政案件,发挥“头雁效应”的一个缩影。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结合案情、证据材料、当事人诉求、法律依据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认识诉前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理性、平和、依法解决争议,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院长带头开庭审理行政案件,有利于发现行政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和重点,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从而更好地规范和指导行政审判工作。
近年来,内乡法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行政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在通过个案审理“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注重延伸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将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发;与此同时,把执法审判联席座谈会作为能动司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案结事了、服判息诉为目标,在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同时,大力推进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以法律之“弓”射治理之“的”,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通讯员:聂传青 屈熙尧) 

责任编辑:曹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