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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三个结合”促使年轻干部墩苗成长与基层组织配优建强双向提升


3月份以来,嵩县县委组织部着力做好“三个结合”,通过严把人选标准、确定合适岗位、跟踪服务管理等程序,精心选派了11名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促使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墩苗成长,同时补齐了我县个别村党组织建设薄弱的短板,促进基层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一、推荐与选派相结合,确保优中选优。将选优干部作为该项工作的核心环节,认真研究出台了《关于选派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通知》,明确人选标准,把好资格底线,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资源进行全面统筹,反复比选、优中选优。确定人选时,突出把好“三个关口”。一是将个人自荐与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严把资格关。单位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尤其是政治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并提交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二是组织部门资格联审,严把选优关。对照身份、年龄、学历、党龄等资格条件严格审查,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开展深入考察,拓宽考察范围、突出政治标准,同时统筹纪委、公安、法检等8个部门意见,综合分析研判,全面了解掌握人选的工作能力、性格特点、遵纪守法等各方面情况;三是对确定为拟选派人选进行广泛公示,严把民意关。公布举报方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了解掌握干部真实表现,尤其是“8小时外”表现情况,确保将真正可靠、务实、担当的干部选出来、派下去。

二、人选与岗位相结合,确保人岗相适。选派过程中,一方面坚持供需对接,县乡两级协同联动,结合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综合考虑村基础条件、产业发展、干部履职、信访矛盾等情况,筛选确定选派村。另一方面聚焦业务专长、性格特点、工作经历、实绩表现等情况,全方位分析研判干部特点。将派出单位优势、干部特点和村情实际三点对接、有机结合,力争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做到用其所长、因村定人,缩短融入周期,尽快发挥最大效能。真正做到“用好一个人、带动一大片”,促使基层党建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三、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确保实干担当。统筹各方力量,强化资源整合,为选派干部干事创业解除后顾之忧。坚持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扶持等互动联通的工作思路,借助干部驻村平台,充分发挥派出单位职能优势,着力推动干部选派向单位帮扶拓展。建立选派干部“一人一档”跟踪管理档案,为每个选派村确定1名乡镇干部开展定向帮带,帮助选派干部迅速转换角色、打开工作局面。参照第一书记标准管理服务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满2年后,经考核实绩突出的干部,可在晋升职级、提拔重用、评先评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中优先考虑。选派干部到任前,围绕乡村振兴、信访稳定、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基层工作经验方法等方面,组织开展了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岗前培训,进一步促进选派干部认清职责定位、提升履职能力,真正让这次选派工作成为干部历练成才、夯实农村基础的有力举措。(嵩县县委组织部 王帅)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