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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三顾茅庐”促调解


2022年8月2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庭长刘凯,法庭调解员杨福安与小史店镇司法所所长殷玉存一起第三次来到了小史店镇某村宋某夫妇家中,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拉家常、做思想工作,宋某夫妇终于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按指印,该起排除妨害案件也终于顺利调解。
 

 
事情的起因是:原告殷某与被告宋某夫妇系小史店镇某村同村不同组的东西邻居,原告殷某在原被告房子中间的空地上向南出行已十余年,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产生矛盾,二被告以该通道系本组所有为由,在该通道中间摆放石块、树木等杂物,致使原告出行不便,该纠纷经村组多次协调未果,原告以排除妨害为由将宋某夫妇诉至法院。

承办法院刘凯了解到被告宋某夫妇年龄均已80多岁,年老体弱,思想固执,且双方矛盾激烈,案件如果判决,虽然能结案,但案件执行难度必然很大,且容易形成新的矛盾,达不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于是根据该案案情,承办法官刘凯定下了调解工作思路,庭审当天勘验了争议现场,二被告情绪激烈,对法庭抵触情绪很大。

根据这种情况,刘凯通过多种渠道打听,取得了宋某夫妇两个儿子的联系方式,作通两个儿子的工作后,通过被告两个儿子对宋某夫妇进行了安抚。在被告情绪稳定后,刘凯邀请村里一位德高望重的退休老支书一起再次到宋某夫妇家“串门”,这次宋某夫妇对法庭工作人员明显改变了态度。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老两口仍然对该纠纷持对立态度。刘凯并没放弃调解工作,在做通原告工作以后,刘凯与小史店镇司法所所长殷玉存等人第三次来到宋某夫妇贾“串门”,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原被告化干戈为玉帛,二被告不再阻挡原告出行,原被告均承诺两家不再生气,做好邻居,纠纷化解,案件终于圆满调解成功。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杨楼法庭始终坚持把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重视与当地司法所及村组联动,树立“立审执”一体化的理念,重视案件的可执行性,积极探索多种办法促进纠纷实质化解,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徐浩 程远景 高尚 文/图)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