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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通报多地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落实不力

河南党建网  春节期间南阳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实的怎么样,暗访发现了哪些问题,如何处理?2月19日,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出《关于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情况的通报》,具体如下。

通报指出,2月14日,南阳市因南召、桐柏、社旗、内乡、镇平5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不力被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批评,为全面深入落实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2月15日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抽调40人组成8个工作组,连夜进驻各县市区,对禁售禁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

2月16日至17日,工作组暗访发现,内乡县湍东镇、赤眉镇、余关镇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问题,赤眉镇有燃放烟花爆竹痕迹;镇平县贾宋镇、侯集镇、张林乡存在违规销售问题;社旗县陌陂镇存在违规销售问题,兴隆镇有燃放痕迹;桐柏县安棚镇存在违规燃放问题,埠江、平氏、毛集、新集、吴城等乡镇有燃放痕迹;南召县城郊乡存在违规燃放问题,且有燃放痕迹;鸭河工区皇路店镇存在违规销售问题,且有燃放痕迹;淅川县九重镇存在违规销售问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存在违规销售问题;宛城区溧河、汉冢、瓦店、红泥湾等乡镇有燃放痕迹;唐河县马振抚镇、祁仪镇、毕店镇、古城乡有燃放痕迹;官庄工区启泰制药新药物工业园区、龙泉村有燃放痕迹;西峡县五里桥镇前营超限站周边有燃放痕迹;方城县独树镇有燃放痕迹;邓州市陶营乡有燃放痕迹;卧龙区蒲山镇有燃放痕迹。

经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的南召、桐柏、社旗、内乡、镇平5县,分别支偿生态补偿金200万元,责令上述5县向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根据《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宛环攻坚办〔2021〕1号),对存在多处违规销售问题的内乡县、镇平县分别实施财政扣款20万元;对存在违规销售或燃放问题的社旗县、桐柏县、南召县、鸭河工区、淅川县、城乡一体化示范
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10万元;对发现有燃放痕迹的宛城区、唐河县、官庄工区、西峡县、方城县、邓州市、卧龙区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牢牢抓住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不断加大管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常态化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朱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