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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滨区“四查”扎实做好 “第一书记”2016年度考核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秦浩)河南洛阳伊滨区“第一书记”考核坚持群众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述职自查、谈话核查、实地考查和鉴定审查等方式,扎实做好“第一书记”2016年度考核工作。

    述职自查。每名“第一书记”紧紧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等四项驻村任务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自查,认真撰写2016年度工作总结,在年度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汇报,并由参会的干部群众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接受党员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检验。

    谈话核查。结合“第一书记”的个人述职汇报,考核组通过与任职镇主抓组织副书记、镇包村干部、任职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和“第一书记”本人进行个别谈话,对“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的在岗履职情况、为村办实事、为民解忧愁情况等进行对比核查。同时听取“第一书记”2017年驻村工作规划、驻村工作意见建议以及驻村工作存在的困难,统一收集汇总,为下一步扎实开展驻村工作提供依据。

    实地考查。考核组通过对比核查“第一书记”、选派单位2年驻村帮扶计划和措施、选派单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台帐,专门成立督查组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结合日常不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暗访、“第一书记”实时微信平台报送工作进展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第一书记”的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程度。

    鉴定审查。考核工作结束后,采取“第一书记”任职镇党委和考核组共同把关的方式,由区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同时要求“第一书记”任职镇党委和区组织部门在《伊滨区驻村第一书记2016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推荐意见表》上作出明确的鉴定意见,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王杰